各党总支,各学院,各部门:
现将《平顶山学院纪委2017年监督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监督执行。
中共平顶山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5月10日
平顶山学院纪委2017年监督责任清单
2017年,平顶山学院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依纪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提升党风廉洁宣传教育实效,持续深化“三转”,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践行“四种形态”,全力正风肃纪,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一、督促校党委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保证省委、省纪委、省高校纪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贯彻落实
坚守政治站位,积极督促校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自觉担当,主动作为,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学校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落实省委、省纪委、省高校纪工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1.督促安排部署工作。协助党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年度工作,明确校党委及班子成员的工作任务,协助党委起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并分解任务。
2.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制度。校党委及班子成员应将年度工作任务列出清单,按时上报省高校纪工委。责任清单要任务明确、措施具体、责任清晰。各党总支要制定年度主体责任目标和监督责任目标。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实制度(试行)》,对象为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党总支纪检委员,内容包括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和落实“四个亲自”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在分管范围内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党总支纪检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
3.督促完善检查、考核指标体系,严格追责问责。校党委及班子成员要加强对分工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对工作中出现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咬耳扯袖,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贯穿业务工作全过程。改进完善检查考核指标体系,落实考核问责制度。开展对各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年中检查和年度考核。对检查和考核中发现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及时报告校党委并提出问责建议,依规实施问责。校党委要启动对全校的巡察工作,强化党内监督, 推进“两个责任”全面落实。
4.督促校党委全面落实省委巡视意见整改工作,督促各党总支抓好学校巡察意见整改工作。
5.督促校党委制定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
6.督促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广泛宣讲“两准则、一条例、一规则”,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战斗性。抓好廉政教育,构建反腐倡廉“宣教”工作格局。扎实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道德品行和廉洁从政教育,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切实提高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重要时间节点的廉政提醒和预防,组织党员干部到廉政基地实地参观,筑牢拒腐防线。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开展廉政文化作品大赛,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7.督促标本兼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落实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和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完善有关干部选任、资金分配使用等重大事项的规章制度,防范廉政风险。完善权力清单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加大校务公开、党务公开力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使用和管理,防范隐形变异的“四风”。
8.督促加强对纪检工作的领导,保证自我监督有效。加强对纪检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压实监督责任。支持纪检干部依规履职,重视纪检干部的教育、培养和使用。
二、加强监督检查,全面履行校纪委的监督责任,认真完成各项工作部署
校纪委进一步落实“三转”,聚焦监督执纪,加强纪律审查,全面贯彻落实十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和高校纪工委各项工作部署。
1.加强对校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清单情况的监督检查。
2.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开展对校党委及班子成员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执行准则、条例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四种意识”,尤其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淡薄,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搞自由主义、宗派主义、团团伙伙的,重大事项该报告不报告、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从严查处。强化党内监督,严格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对准备不充分、敷衍塞责、不讲思想认识、不能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将提出问责建议。
3.开展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巡视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涉及师生、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重点查处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违规违纪行为。整治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对人才引进、职称评聘、财务管理、工程项目、物资(设备)采购、科研经费管理、学术诚信、评优评奖、津贴发放等方面发现的违纪问题,依规依纪严肃查处、问责追责,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加强对选人用人全过程的监督。规范处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考察人选的党风廉政情况的审核工作。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提前两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校纪委征求意见,校纪委在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回复。坚持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5.加强对春节、端午、中秋等传统节假日和教师节、寒暑假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检查,严肃查处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6.加强和规范对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因私出国(境)的审查和备案工作。
7.开展对以学校或校内二级单位名义组织举办的各种评估评比评审评先工作的监督检查。
8.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招生录取工作的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三、加强执纪审查,营造风清气正校园政治生态
1.加强对执行纪律情况的审查。重点审查违反党的六大纪律,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言行。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继续搞“四风”的行为,一经查实,从严处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2.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提升执纪效果。坚持纪挺法前,抓早抓小,使红脸出汗、批评教育、函询谈话成为常态。坚持纪严于法,严肃查处各种违反党规党纪行为,持续释放治党从严,违纪必究强烈信号。紧盯“三类人”,重点查处处级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必要时直接调查科级及以下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落实“一案双查”,加大问责追责力度。
3.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范执纪审查工作。规范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处置。坚持问题线索专人负责登记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和处置:对职责权限范围内的,按照四类方式及时处置问题线索;对职责权限范围外的及时移交有关机关和部门。认真分析筛选问题线索,选准重点,抓住关键,扎实取证,夯实立案基础。按照工作程序,做好反映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初核工作。
4.做好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情况向省纪委四室和省高校纪工委报送工作。
四、加强纪检队伍自身建设,建设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
1.实行监督责任清单制度。校纪委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向省高校纪工委报备。各党总支纪检委员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向校纪委报备。
2.建立完善制度,规范监督执纪工作。建立完善纪检监察规章制度,规范执纪审查工作。
3.加强对各党总支纪检委员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召开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交流会,对聚焦主责主业,履行监督责任,执行《平顶山学院纪检监察工作规程(试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提升履职尽责能力。
4.完善约谈室硬件设备。配备约谈室录音录像等技术设备,确保执纪审查程序合规安全文明。
5.加强教育管理,建设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出台纪检委员提名考察实施办法,规范提名考察工作,严把纪检干部入口关。加强纪律审查业务学习,组织纪检委员集中开展监督执纪业务培训。积极推荐纪检干部参加省纪委、省高校纪工委组织举办的纪律审查业务培训。组织纪检干部开展“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加强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纪行为,严防“灯下黑”。做好对纪检干部因公出国(境)的审批工作。
6.加强工作交流和研究,推动理论与实践成果的相互转化,为执纪审查工作提供学术支撑。就推进落实“两个责任”、更好运用“四种形态”开展工作调研,促进主体责任落地生根、监督责任扎实有效。发挥廉洁文化与现代治理研究所作用,组织对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两个责任”开展学理和实证研究,努力提出有前瞻性的研究成果,为我省、我市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新思路、新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