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根据《平顶山学院迎接高校基层党组织专项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和党委工作安排,决定在全校遴选基层党组织建设示范点,重点培育,强化指导,树立标杆,以点带面,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河南省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评估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为抓手,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二、建设目标
1.党支部和党小组设置符合《标准》要求。
2.党总支委员会和党支部委员会产生程序规范,委员人数齐全且符合有关规定,能够按时换届。
3.二级学院党政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党员院长应兼任党总支副书记或委员,党员副院长进入党总支领导班子。
4.党组织能够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党内民主制度,落实党员重大事项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
5.党内政治生活规范有序,主题突出,记录详实,作用明显。
6.党员发展计划性强,结构合理,程序规范。
7.党员日常管理严格按照《标准》执行。
8.有固定党建活动场所,做到有标牌、有党旗、有设施、有规章制度、有档案资料、有信息公开栏。
9.党建经费支出合理规范,信息公开。
三、建设周期
6个月。
四、遴选程序
1.基层党组织申报。各党总支结合工作实际自主申报。
2.组织审核。党委组织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结合党建工作日常情况和党建年度考核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初步提出基层党组织建设示范点遴选对象。
3.党委研究。党委组织部将基层党组织建设示范点遴选对象报党委研究确定。
4.公示。对确定为基层党组织建设示范点的基层党组织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保障措施
1.拨付专项经费。建设周期内向每个基层党组织建设示范点拨付专项经费1-3万元。
2.适当倾斜政策。根据工作实际,适当增加基层党组织建设示范点年度党员发展指标、评先评优指标等。
各党总支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1日下午17:00,申报表请送办公楼421,联系人:祁坤,电话:2579931
附件:1.基层党组织建设示范点申报表
2. 河南省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评估标准
党委组织部
2017年9月12日